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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姿态"—— 2017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城市姿态"—— 2017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17-03-23 14:29      来源:318艺术网      编辑:张茜      浏览次数:3621

首届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将于2017年6月在中国深圳举行,每年举办一次,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各国摄影家在主题摄影艺术中的探索和实践成果,从而促进世界各国摄影文化的交流、融合与发展。现诚挚邀请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摄影团体、全球摄影家以及各行业摄影爱好者选送作品参加。
 
一、时间

截稿日期:2017年4月31日23:59分(以稿件提交成功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2017年5月上旬

公示日期:2017年5月中旬

展览日期:2017年6月22-25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三、规则

1.本届影展以“城市姿态”为主题,该主题下设两个类别:纪录类和艺术类。每位作者可参加其中一类或多类,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一件)限4-12幅,每人每类别投稿不超过4件(含4件)。投稿作品拍摄器材不限。

2.投稿方法:请登录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首页,进入“2017深圳国际摄影大展”专区,或登录深圳国际摄影大展官网(www.shenzhenphoto.com),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采用相机拍摄时自动生成的和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的标题。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3.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4.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5.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7.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8.特别提示:纪录类入展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四、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五、荣誉设置

1.展览入展作品共计300件,纪录类和艺术类各150件,颁发入展证书。

2.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10个):授予对本届展览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荣誉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外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七、相关事项

1.本届展览入展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5月在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媒体上公布。

3.凡入展者,将获得本届展览画册一本。

4.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5.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6.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7.联系方式:

2017深圳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电话: 86-755-82665813   

传真: 86-755-82665813

邮箱:szipe@qq.com

2017深圳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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