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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限制出境惹争议

艺术品限制出境惹争议

2013-04-06 15:07      来源:深圳特区报      编辑:杨洋      浏览次数:5981

  3月15日,国家文物局发布《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以下简称为“《标准》”)。半个月过去,关于《标准》的争议一直没有消停,有意思的是,人们争议的焦点不在于这份不到一百字的名单,而是该《标准》出台背后的意义:这一标准能对保护文物起到什么作用?是否会波及艺术品市场?……围绕相关争议,记者采访了有关业内人士。

  议点一:艺术品该流通还是该限制出境?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标准》出台之前,2001年文物局已颁布了《标准(第一批) 》,当时“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包括王式廓、何香凝李可染林风眠等十人,“原则上不准出境者”有于右任、于非闇、丰子恺等23人,“精品不准出境者”107人。而这次出台的《标准》,是对第一批的补充,主要针对近年来逝世的艺术家,明确规定吴冠中的作品“一律不准出境”,关山月和陈逸飞的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王朝闻、启功、黄苗子等21人的“代表作不准出境”。

  国家文物局下发通知时说明颁布《标准》的理由是“为了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加强管理”。而这正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据国家文物局“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课题研究成果显示,我国现有25馆藏物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受损的趋势仍在继续。对此,业界提出这样的观点,“艺术品留在国内未必是最佳选择,限制出境不是保护文物唯一之道。”此外,还有人提出这种限制过于谨慎。 “中国艺术品要想在国际市场上产生影响力,就得为世界所了解。没有流通,又何来了解呢?一定的流通是有益于文化交流的,艺术品的魅力在自发的流通过程中也能更好地体现出来。” 艺术品市场研究专家胡志祥表示。

  但更多人对《标准》投了赞成票。关山月的入室弟子、关山月美术馆馆长陈湘波表示《标准》的出台有积极意义,“它代表了国家对待艺术品的态度,如果国内的文物越来越少而国家坐视不理,这才是有问题”。而至于保护的条件,他认为目前国内美术馆、博物馆的硬件已逐步提升,对于文物保护的条件越来越成熟。“我们不能一刀切地看问题,国外的收藏条件也不是全部都好,比如私人藏家。”

  深圳美术馆推广策划部副主任孔晓冰从特区成立初期开始接待来深办展的画家们,与《标准》中的多位画家有过深交。他表示,这些画家很多是用画笔记录时代,如果他们的重要作品都被国外买走,那么国内公众将很难看到,而百年以后我们得买回来才能填补艺术史的断档。所以目前采取保护措施,是正当其时的。

  议点二:《标准》“重北轻南”还是兼顾各画派?

  在这次公布的名单中,有吴冠中、陈逸飞、关山月等大家熟知的艺术家,也有彦涵、宗其香、白雪石等人们相对陌生的艺术家。有人提出,榜单上北方画家较多,而南方较少。

  “其实大家对榜单不宜过度解读。《标准》(第一批)是2001年颁布的,但它其实是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酝酿了。而《标准》(第二批)是第一批的补充,大家结合起来看就会发现,它兼顾到了各地画派,包括金陵画派、岭南画派等。”孔晓冰说。他还发现,人们对陈逸飞上榜的争议颇多,这也是有原因的。“陈逸飞的年龄不大,他只是去世早,他跟目前还活跃在画坛的一批艺术家是同龄人,这也是他受争议的原因。”他相信,《标准》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日后肯定还会有第三批,将前两批的“遗珠”涵盖进去。

  “ 有些艺术家,大众可能会觉得陌生,其实美术界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分量。比如宗其香是徐悲鸿的弟子、中国画改革的旗手,彦涵的版画曾记录了新中国的建设过程。他们上榜,正体现了国家的引导:对于被忽视的艺术家,人们更应该去认识和保护。”陈湘波说。

  议点三:《标准》名单会否成艺术品拍卖“风向标”?

  据了解,此次名单中的多位艺术家作品的行情和存有量,都是国内高于国外。以陈逸飞为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他在海外运作成功,价格被炒高,九十年代以来,他回国运作,导致国内藏家大量收藏,目前,虽然在国外还藏有部分陈逸飞作品,但大多数精品都已高价回流。

  限制出境是否会波及艺术品市场?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晓冬表示这是多虑。“中国书画主要收藏群体还是华人,中国画市场主要在国内。”他说,“外国人对中国画的创作方式不太能理解,也担心收藏到赝品,因此中国书画在国外市场的价格还没有真正起来。即使国外拍卖行拍中国画,也是中国买家居多。限制出境中的书画家,本身在国内市场中价格稳定,地位也比较稳固。”

  也有人认为,有一些摸不清方向、不懂行的藏家会只认画家的名气而一掷千金,而《标准》的出台,相当于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样板”,榜单上的画家未来将会成为拍场上的“香饽饽”,这其实是不利于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孔晓冰告诉记者,这种情况难以避免,但只会出现在初涉投资的人身上,对于资深藏家来说并不是个问题。

  议点四:鉴定标准是否可以进一步细化?

  对比“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录,可以发现第三类别措辞的不同,第一批使用的是“精品不准出境”,第二批使用的是“代表作不准出境”。如果说“精品”是见仁见智的,那么“代表作”则更容易判断,但依然缺乏明确执行的标准。在拍场上拍出天价的一幅名家作品算不算其代表作?又如“原则上不准出境”,这“原则上”指的是什么?这些都值得商榷。

  拍卖师季涛建议,“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不是应该再细分一些,比如对陈逸飞的作品,他是油画家,但原则上不准出境的,是指他的“乐手系列”、“水乡风景”,还是“藏族人物”系列,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国内艺术品市场乱象丛生。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要想实现未来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成长,需要相关法规条例加以规范,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包容度,让市场自己去慢慢探索、调整、适应,不宜操之过急,让市场和政府调控同步进行运作才会更加完善。

  相关链接

  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

  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

  一、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1人)

  吴冠中

  二、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2人)

  关山月 陈逸飞

  三、代表作不准出境者(21人)

  于希宁 王朝闻 白雪石 亚 明

  刘旦宅 刘炳森 许麟庐 启 功

  张 仃 宗其香 郑乃珖 彦 涵

  娄师白 黄苗子 萧淑芳 崔子范

  程十发 蔡若虹 黎雄才 潘絜兹

  魏紫熙

  (深圳特区报记者 梁婷、实习生 林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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